北京市东城分局预审大队副大队长陈刚:“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、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,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,嫖资高时一次多达数十万元。”

据郭美美供述,2013年7月,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,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,在某酒店与揭阳一名男子见面,又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,两人发生了性交易。郭美美回到北京后,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。吕某某供述,郭美美的生活很乱,郭美美经常说要去外地演出,但她们二人到了当地后,接机的是陌生男子,当晚她会与该男子开房,第二天吕某某为郭某某收拾行李,都会有成捆的现金”。

吕某某:很混乱,谁给她钱就跟谁。找不同的男的回家,其中外籍男友比较多一点,有一段时间天天都带不同的男的回来,然后那男的就再也没有见过,有一段时间找不同的男孩子,还要我帮她计数有多少,平均每天都换不同的,然后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。

三、郭美美与红十字会真相—我想还红会一个清白

郭美美当年“出名”是因为与红十字会之间的扯不清、说不明的关系,当时郭美美微博的实名注册身份是“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”,并在微博上炫富,名车、名包由于实名认真的身份印发了轩然大波,也令这件事件一直在引发社会的关注和猜疑,郭美美究竟有何背景?她炫富的钱究竟是不是从红会来的?其“干爹”王某又是何许人也?王某究竟有多大的能耐?

经警方查明,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。其父有诈骗前科,其母长期开设洗浴中心,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。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,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、湖南益阳等地念书,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在北京电影学院进修一年,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,成为“北漂”一族,主要靠承接小角色和其长期经营洗浴、桑拿、茶艺等休闲业务的母亲接济生活,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。

王某,男,46岁,广东省深圳市人,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、基金等领域,是郭美美2011年“红十字会”事件中的关键人物。因涉嫌刑事犯罪,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王某交代,他是在2010年8月认识郭美美的。

王某:是通过一个朋友,聊天的时候,我说有没有女孩子可以介绍给我认识,后来他就把郭美美介绍给我。认识之后,她就从北京过来,我就给她开了一个房间,然后第二天就跟她发生关系了,发生完关系她提出来要买东西,后来我就给她三万块钱。

王某说,从那以后,郭美美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他,每次他都会给郭美美5万块算是包养费。

郭美美在微博上炫耀的豪车玛莎拉蒂,是在他们认识一段时间后,郭美美以生日礼物为名从王某要的。